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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制度
创新创业学院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 ,落实实验室安全主体责任 ,提高 规范性、有效性和针对性 ,按照教育部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要求 ,根据《 6165金沙总站官方入口实验室分类分级管理办法》 ,结合本院实际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实验室”是指我院所属的从事实践活动的所有场所 ,包含现有实验室以及规划的学科专业涉及的实验、实训等场所。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三条实验室安全管理主要负责人为学院主管院领导 ,全面负责实验室的安全工作 ,部署实验室安全管理各项工作。

    第四条实验室安全管理员负责组织和制定实验室安全的各项规章制度 , 检查督促各实验室落实安全制度 ,定期组织检查实验室各种安全设施状态 , 防火、防盗状况等 ,做好各项安全检查工作存档及其他实验室日常安全管理关事宜。

 

第三章 实验室安全风险分级管理

 

    第五条实验室安全分类主要根据实验场所涉及的危险源特性进行划分 , 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根据《6165金沙总站官方入口实验室分类分级管理办法》中第四章第十六条安全风险分级标准划分,本院实验室属于四级安全风险实验室( 一般危险等级)。

 

第四章 监督检查

 

    第六条四级安全风险实验室 ,实验室安全检查次数每个月不少于1次 ,卫生检查每月2次。

    第七条入驻项目团队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作息时间(早上 8 点-晚上10 点) ,严禁任何人员留宿。

    第八条实验室钥匙专人保管 ,只限工作室人员使用 ,不得外借。

    第九条进入实验室要着装得体整洁 ,严禁工作时间在实验室玩游戏、听音乐、聊天、大声喧哗等。

    第十条工作室各种设备、物品仅限工作室人员使用 ,放置有序 ,用完归位 ,损坏赔偿。

    第十一条保持室内消防通道通畅 ,消防设施完备、完好。严禁吸烟 , 严禁使用易燃、易爆、剧毒和放射性物品 ,严禁动用明火 ,严禁使用违禁品。

    第十二条建立卫生日志 ,每天安排一名人员值日 ,保持室内环境文明整洁 ,不堆放杂物 ,不乱丢废物。

    第十三条实验室应保持整洁 ,办公室负责督促、检查各实验室的卫生情况及水、电、 门窗等安全防范措施。

    第十四条实验人员离开实验室时 ,请关好门窗 ,断水断电。

    第十五条本实验室为科研实验室 ,不得挪为它用发现任何问题请立即报告创新创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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