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2年度校级科研基金项目和2023年度明德种子基金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内涵建设,推进学校科研工作高水平发展,根据《6165金沙总站官方入口校级科研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校字〔2021100号文件相关规定,学校决定启动2022年度校级科研基金项目和2023年度明德种子基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所需材料

1.结题验收书(附件1);

2.立项申报书、立项论证活页、红头文件(附件45);

3.总结报告(附件2);

4.总结报告的查重报告,知网、维普等官网查询,查重率不超过20%

5.支撑材料(含论文、实物等,具体应与立项申报书所填写的预期成果保持一致);

6.汇总表(附件3

二、材料评审流程

1.项目负责人填写结题材料并签名,按上述顺序交给二级学院(部门);

2.二级学院(部门)负责人审核,加盖学院(部门)公章;

3.以学院为单位,将结题材料及汇总表(附件3)交至科技处,科技处复核且加盖科技处公章;

4.科技处组织专家评审,并公示最终结果;

5.学校下发红头文件。

三、具体要求

学校拟定11月下旬召开西安明德学院专家评审会议,对项目进行专家评审和结题项目验收,评审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专家投票确定项目是否结题。2022年度校级科研基金项目的重点项目主持人除结题材料外,须再准备5分钟左右的PPT答辩,其他人员均以结题材料为准,进行验收。

请各单位1115日前将《6165金沙总站官方入口科研基金项目结题验收书》《6165金沙总站官方入口科研基金总结报告》、查重报告以及支撑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word版)汇总后交至科技处明志楼(0#)南202。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2280630925@qq.com


联系人:张莹,联系电话:029-85603000-8926



 科技处

2024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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