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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建、修缮等工程安全施工应急预案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学院基建修缮工程安全,提高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西北工业大学明德学院特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所称工程安全,是指学院内进行的基建、修缮等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和工程完工后,因施工过程中和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未按国家规范施工和管理而出现的,造成师生员工生命财产损害和身心健康受到伤害的事故;或因施工单位的原因,工程不能及时通过安监、质监、建设部门以及消防部门验收,而存在即时安全隐患的应急预案。
一、组织与指挥
(一)成立学院应急处理小组
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具体人员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联系电话:85603055,85603106
(二)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1、加强对全体师生的安全教育;
2、加强基建、修缮等工程安全维护的检查。
3、当学院发生突发工程事故,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协调研究、决定和部署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行动,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指挥应急处理工作;
4、在处理突发事故的过程中,协调与其他部门的关系;
5、及时总结和推广经验;
6、根据突发事故的性质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三)学院应急处理小组履行以下职责:
1、加强日常工程安全预防,及时防患于未然;
2、当发生突发工程安全事故时,立即指挥学院应急处理小组有关人员立即到达规定岗位,根据性质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并向学院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报告;
3、安排现场应急处理人员开展相关的抢险排危或者实施求救工作,并根据需要请求相关部门(专业救援)支持、配合;
4、根据需要对师生和员工进行疏散,并根据性质,迅速依法采取紧急措施;
5、根据需要对事故现场采取控制措施。
(四)应急状态期间,学院应急领导小组及应急处理小组成员之间必须保证通讯畅通。
二、监测与报告
(一)建立信息报告制度。工程安全事故发生或有可能发生事故的信息,采用逐级汇报制度,第一发现人应及时向学院应急处理小组汇报,学院应急处理小组及时向学院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汇报。
(二)严格执行学院重大事件报告程序。对于各类工程安全突发事故,应迅速判断性质,根据性质,及时向社会、政府各救治排险机构求救,并向相关的政府职能部门、上级主管部门逐级汇报,在得到指示和未得到指示前,对可能影响善后处理的现场、证件证物等要进行保护。
三、应急调查与救治
(一)突发事故发生后,学院应急处理小组,负责组织对突发事故进行调查处理。通过对突发事故调查、现场勘验,采取控制措施等,对危害程度做出评估。
(二)突发事故需要向外发布情况的,须经学院应急领导小组同意,在确定性质的基础上以集体形式发布,不得主观臆测、夸大其词,或者须经上级有关部门鉴定核实后做出决定,任何人员都不得瞒报、缓报、谎报突发事故。
(三)突发事故发生后,在进行事故调查和现场处理的同时,应立即将突发事故所致的伤亡病人送向就近医院,对无法判断伤情的伤病员,应及时报警求救求援。
(四)突发事故发生后,学院应急处理小组人员立即保护现场,采取疏散、隔离等措施,并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学生心态和情绪稳定。
(五)突发事故发生后,学院应急处理小组根据需要,可以采取中止活动、疏散等措施,并及时向学院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汇报事故情况以及采取相应措施。
(六)突发事故发生后,根据事故性质,应及时与涉及事故的学生家长、教师家属联系,在适当条件下,告知事故原因、处理结果,或者联系家长进行救治。